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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申請條件:設籍於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參加認證合格之原住民。
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
(一)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三)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四)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五)優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相關細節請洽原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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