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主選單 
主選單

Recent

數據載入中...
內政部役政署宣導有關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1事
一.依內政部役政署108年6月6日役署徵字第1081040489號函辦理。
二.按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迭有役男規劃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發生,請宣導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出國前須先申請核准。
三.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01.pdf 122.39KByte 下載附件
瀏覽數  
  • 新增到收藏夾
  • 分享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