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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川康渝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委員會請四川、西康、重慶籍在校同學,踴躍申請本會108年獎學金。
一、 申請本會獎學金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四川省、西康省、重慶市在台設戶籍之同鄉者(限台灣學生,不含陸生)。
   (二)公私立各大專院校或專科學校之肄業生(不含博士班、師範大學及師範學院公費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學生)。
   (三)操行及學業成績均須80分以上。家境清寒或全家有三人以上在學者,學業成績在70分以上。
二、 隨函檢附「川康渝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1份,請影印分發貴校在學學生。
三、 請將填妥之申請表,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填註意見,暨相關證件(如申請表附記所列證件),於109年1月3日以前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會審核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四、 本獎學金研究生及大學生每名新台幣壹萬元,錄取人數2-4名,依申請人數擇優錄取。
五、 申請表件請寄台北市中山北路5段2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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