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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請假的程序?
A:
1.第一聯為存根聯,導師核可後,學生自行留存備查。
 
2.第二聯經各權責單位核准後交生輔組登記。
學生請假核准權責規定如下:
(一) 二日以內須經導師簽證由輔導教官核准。
(二) 三日以內須經導師、輔導教官簽證由生活輔導組組長核准。
(三) 五日以內須經導師、輔導教官、生活輔導組簽證由學務長核准。
(四) 一週以上陳請校長核准。

3.第三聯為通知家長聯,五專1.2.3年級須填寫家長姓名、住址及貼妥3.5元之郵票。大學部及五專4、5年級免填。
屬性2 : 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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