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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連帶保證人應於何時親至本行辦理簽約手續?
A:
1.學生第一次申貸時,申貸學生應邀同連帶保證人親至本行辦理簽訂額度借據之手續。

2.學生第二次以後請撥時,原連帶保證人如有異動並經本行同意或要求更換時,則申貸學生應邀同「新連帶保證人」及「未經更換之原連帶保證人」親至本行辦理簽訂增補約據之手續。
屬性2 : 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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