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主選單 
主選單

Recent

數據載入中...
Q:定金、押金、 租金三者有什麼不同?
A:
定金:是契約履行前的一種承諾,通常是在看屋後房客有意承租,房東亦願出租給他,房客會預先付給 房東一定數量的金額,用來肯定雙方均會履行租約的一種承諾。民法第248 條規定:「訂約當事 人之一方, 由他人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 立。」

押金:在法律上正式名稱為『押租金』,而通常一般又 稱之為押金、保證金、擔保金…等,其目的是為了擔保房客租金的給付、房客對房子所造成損害的賠償,以及在租約期滿時房客按時返還房子。

租金:向房東承租房子,必須定期支付的金額,直到租期期滿為止,通常有每月一付、每季一付、每學期一付等等定期支付方式。
屬性2 : 軍訓室
瀏覽數  
  • 新增到收藏夾
  • 分享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