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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租屋一定要簽契約嗎?
A:其實,大部份的契約只需口頭約定就能成立,不一定要簽約才算數,但應特別注意的是,民法第422條規定:「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1年者,應以字據(書 面)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租賃。」不 過,因租賃期間常會涉及一些相關事項(如提前解約、 修繕問題….等等),若無訂定書面契約,常會造成雙方 對權利與義務的認知上有很大的爭議,且舉證不易。所以呢,白紙黑字寫清楚彼此的權利義務,以避免發生糾 紛時,雙方在無憑無據之下各說各話,讓外人更難釐清事實的真相。
屬性2 : 軍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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