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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林華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說明:
一、申請說明:
1.應繳證件︰
(1)成績單(學年平均體育75以上、學業操行80分以上)
(2)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1份
(3)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4)自傳(含家境、求學經過、曾參與公益活動之具體事蹟證明約1千字左右)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連絡方式︰
(1)連絡電話︰(02)2772-8272 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林黃淑昭
(2)E-mail︰morningstar@livemail.tw
(3)地址︰臺北市敦化南路1段205號1402室

二、申請資格:身心障礙、成績優良、受刑人、低收入戶、僑生、外籍生。
獎助學門:音樂、繪畫、戲劇、雕刻、攝影、建築、舞蹈、陶藝等相關科系。

三、成績限制:智育: 80 德育(操行): 80 體育: 75 平均: 不限

四、相關資訊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ScholarshipDetail2.aspx?SNo=F010169&SchID=5679

五、校內截止日期:10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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