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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壯遊體驗學習活動實施計畫
二、補助對象:由15-30歲青年自組團隊,透過下列單位提出申請: (一)依法設立之社會團體或財團法人。 (二)依法立案之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 三、補助範圍:凡能培育或運用青年人力,於國內辦理或參與壯遊體驗學習活動,且青年(15-30歲)參與人數比例達四分之三以上者,均得依本計畫申請補助。 四、本計畫採隨到隨辦方式,經費用罄即結束受理,請鼓勵所屬學生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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