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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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重要公告!! 103年大華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評鑑暨觀摩活動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課指組。 三、承辦單位:第九屆學生會、原生代文化樂舞社。 四、活動期程: 網頁評分:103年11月24日(一)上午10:00開始評分。 備註: 1.11月21日(五)下午17:00前,將社團網站燒錄成光碟或將網站位置,送至學務處課指組(huaihsuan13@gmail.com)。 2.無架設網頁之社團,於評鑑成績中給予扣分處分。 評鑑日期:103年12月03日(三)上午08:30-16:00。 評鑑地點:綜二館6F羽球場辦理。 參加對象: 1.本校核准成立滿一年之社團(含系學會)一律參加。 2.成立未滿一年之社團於評鑑當日派員參與陳展與觀摩,不列入評分。 五、評鑑類別: 1.學藝性社團:以學術研究或文藝、技藝教學為主要宗旨者。 2.服務性社團:以校內外服務為主要宗旨。 3.體育性社團:以體育運動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4.康樂性社團:以康樂性休閒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5.綜合自治性社團:以自治性、聯誼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六、評鑑期程: 1.評鑑資料請以103年度為評鑑資料評分期程為原則(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如有跨年度性計畫亦可完整呈現。 2.依社團之短、中、長程計畫完整呈現。 七、社團網頁評分標準: 1.辦法: (1)請勿使用部落格、家族的空間來參加比賽,否則不予計分。 (2)評選方式:由課指組社團網頁聘請專業老師進行線上評分。 (3)一律以網路上網頁為評分內容,不得以光碟。 2.評分重點: (1)社團網頁內容充實度30% (2)美工與版面設計30% (3)網頁製作創意度20% (4)人機操作介面流暢度20% 3.社團網站功能需求: (1)社團組織章程 (2)社團人員職掌 (3)社團行事曆 (4)社團公告(活動成果活動照片) (5)活動歷史紀錄 (6)社團聯絡方式 (7)定期改新網頁內容 八、評分標準(一) 社團: (一)社團平時成績:佔年度成績評鑑10% 社團社課、會議、研習、平時活動等重大社團輔導活動出席率按比例計分。 (二)年度社團評鑑成績:佔年度社團評鑑總分90% 1.共通性評分評分項目: 甲、組織運作25%(含組織章程5%、年度計畫10%、管理運作10%) 乙、財物管理10%(經費控管10%、器材保管) 丙、社團資料保存與資訊管理10% 2.活動性評分項目:社團活動績效55% 甲、社團活動35% 乙、社團服務學習活動20% (帶動中小學、教育優先區、寒暑期營隊、社區服務) 以上項目經評審總分合計並加權計算,各類別依分數分別獲特優、優等和績優等獎項,特優獎項依規定於明年3月再進行一次評鑑競賽,並於其中遴選出合適的兩名社團代表學校參與明年度之全國社團評鑑競賽,無故不予參加取消特優獎項資格並收回獎金和獎牌由第二順位社團遞補。 九、評分標準(二) 全校性學生自治組織: (一)學生自治組織平時成績:佔年度成績評鑑20% 學生自治組織社課、會議、研習、平時活動等重大社團輔導活動出席率按比例計分。 (二)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評鑑成績:佔年度社團評鑑總分80% 1.整體性評分項目:佔年度社團評鑑總分45% 甲、組織架構10% 乙、選舉機制5% 丙、校務參與及學生權益15% 丁、財物制度15% 2.行政部門評分項目:佔年度社團評鑑總分35% 甲、年度計畫5% 乙、組織運作10% 丙、資料保存及資訊管理5% 丁、活動績效15% 3.立法部門評分項目:佔年度社團評鑑總分20% 甲、組織運作10% 乙、法規制度10% 以上項目經評審總分合計並加權計算,各類別依分數分別獲特優、優等和績優等獎項,特優獎項依規定於明年3月再進行一次評鑑競賽,並於其中遴選出合適的乙名社團代表學校參與明年度之全國社團評鑑競賽,無故不予參加取消特優獎項資格並收回獎金和獎牌由第二順位社團遞補。 十、獎勵辦法: 1.獎項區分:特優獎、優等獎及績優獎共3項。 2.獎項名額:特優獎預計錄取4名;優等獎預計錄取3名;績優獎錄取3名社團為原則。 3.獎勵與考核: 特優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社團獎勵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社團幹部擇優記小功兩次。 優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社團獎勵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社團幹部擇優記小功兩次。 績優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社團獎勵金新台幣貳仟元整;社團幹部擇優記小功兩次。 合格社團:於次學期舉行追蹤評鑑,仍未達標準者,收回社團辦公室。 獲獎者社團:依據獲獎名次優先選取社團辦公室。 不合格社團:補助社團活動經費減半並追蹤評鑑,連續兩次評鑑不合格者,收回社團辦公室及社團設備。 未參加社團:不予補助參加評鑑之費用,改組或解散。 未參加系學會:不予補助參加評鑑之費用,停止補助活動經費與不借用所有活動設備並追蹤評鑑。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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