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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3年大華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評鑑活動流程
※十、獎勵辦法: 1. 獎項區分:特優獎、優等獎及績優獎共3項。 2. 獎項名額:特優獎預計錄取4名;優等獎預計錄取3名;績優獎錄取3名社團為原則。 3. 獎勵與考核: (1)特優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社團獎勵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社團幹部擇優記小功兩次。 (2)優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社團獎勵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社團幹部擇優記小功兩次。 (3)績優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社團獎勵金新台幣貳仟元整;社團幹部擇優記小功兩次。 (4)合格社團:於次學期舉行追蹤評鑑,仍未達標準者,收回社團辦公室。 (5)獲獎者社團:依據獲獎名次優先選取社團辦公室。 (6)不合格社團:補助社團活動經費減半並追蹤評鑑,連續兩次評鑑不合格者,收回社團辦公室及社團設備。 (7)未參加社團:不予補助參加評鑑之費用,改組或解散。 (8)未參加系學會:不予補助參加評鑑之費用,停止補助活動經費與不借用所有活動設備並追蹤評鑑。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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