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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華科技大學第十二屆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
貳、【辦理依據】:依據本校學生會選舉、罷免實施要點辦理。 參、【實施辦法】: 一、本項選舉採普選制 二、選舉方式採無記名投票,請至指定投票所,憑學生證領取選票,不得代投,違 者依校規議處。 肆、【參選資格】: 凡本校學生皆為選舉人,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得登記為學生會正副會長 候選人: ●會長資格: 一、本校二技三年級、四技部二年級及五專四年級(含)以上學生。 二、曾任學生會、社團或班級幹部(含社長及各級幹部),熱心公益、服務同學,具優異表現者。 三、前學期學科成績平均70分以上,每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四、未受記大過以上處分者。 ●副會長資格: 一、前學期學科成績平均70分以上,每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未受記大過以上處分者。 伍、【候選人登記方式】: 106年03月06日至03月17日下午5點截止候選人請至課服組-「學生會服務處」領取參選 登記表或於校網自行下載表格並填寫繳交至課服組學生會服務處彙整。 陸、【參選人抽籤】: 106年03月21日(二)中午12:10於課服組-「學生會服務處」抽籤,不得代抽,未到者由 學生會選委會主任委員代抽,並公佈候選人名單與號次。 柒、選舉投票地點:大華樓前廣場 捌、【投票日期】:106年04月12日(三) 於中央選舉委員會開設之投開票所 玖、參加對象:全校全體學生 拾、【附則】:如有修正,由學生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另行公告。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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