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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轉學生輔導會議生輔組宣導事項
~~歡迎各位同學加入優質的學習行列~~ 學務處生輔組、軍訓室 關心您 106.03.06 (相關法規及表單請至學務處網頁查詢下載) ※請經常至學校網頁查看最新公告,以免遺漏重要訊息,影響權益。 一、校園安全宣導: (一)請同學貴重物品及錢財隨身攜帶,以免被竊。 (二)本校推動友善校園,同學相處應友善和樂,不可霸凌欺侮弱小、吸毒或參加幫派組織;同學若遭受霸凌或是目賭霸凌事件,應及時回報導師或教官,本校反霸凌專線電話:03—5922285。(24小時為您服務),歡迎來電反映檢舉。 (三)請同學務必「尊重他人,健康上網」;遭遇網路霸凌事件時因應做法:1.不謾罵(對方)、2.請(對方)刪文、3.留證據(截圖)、4.快阻斷(封鎖)、5.尋求助(師長、家長)。 (四)同學如有遭受不法組織網路賭博危害,請截取賭博網站畫面及網址,向家長及導師或教官反映,協助同學處理。 (五)同學騎乘機車應加強注意安全,戴好安全帽,不可無照駕駛,或是拆除後照鏡,行經芎林市區及進學校路段,應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號誌,以免發生意外。 (六)本校除吸菸區外,校園內均不可抽菸(五專一、二、三年級同學全校禁菸,亦不得進入吸菸區【定一樓頂樓、仁愛樓頂樓、梅園及一宿門口】),違者將依校規處置,亦請同學規勸及檢舉,以利締造良好的教學品質與校園環境。 二、關懷宣導: (一)若有因家境清寒、弱勢或遭遇特殊急難致生活陷入困境之情形,請至生輔組提出申請清寒及急難補助金。(若本校有兄弟姐妹就讀者不能重覆申請) (二)學生住院七天(含)以上、家長有重大傷病卡或家中重大意外致家庭經濟困難者,可向課服組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 (三)請校外賃居的同學,隨時注意自身的安全(包括防範一氧化碳中毒、防火、防竊與防色狼),尤其,賃居處所通道不可阻塞,若有相關危安情事,可向導師、教官或生輔組報告,尋求協助。 (四)凡遇不明可疑電話,不論手機或市話,如假冒熟人、自稱為情治人員、銀行人員或稅捐單位等政府人員,只要撥打「165」即可由警政署專人為您說明並研判是否為詐騙事件。要採取『懷疑』、『查證』、『通報』手段處理。 三、五專一、二、三年級午餐及午休規定(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午休實施要點): 五專一、二、三年級同學週一至週五午餐一律在校內用餐,可向本校餐廳購買便當或自帶便當。不得擅自離校外出購買便當。12:40-13:00午休,在自己座位保持安靜,不得交談、走動、聽音樂、玩牌、製造聲響、干擾秩序及影響他人午休。未按時回教室午休或違反規定者,記申誡一次;累犯或勸導不聽者,記小過一次。 四、五專一、二、三年級服裝儀容規定(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愛校服務實施規定):: (一)五專一、二、三年級同學上學禁止穿便服或雜色外套,應穿著整齊制式的校服(外套、上衣、制服褲;扣子扣好,女同學可穿校服摺裙或制服長褲),並依規定制服上衣繡好校名、學號(含制服外套),保暖衣物請加在運動服或西裝外套內。禁止穿其他黑色長褲、更改型式或穿牛仔褲、其他雜色樣式褲子,拖鞋、涼鞋上學(因受傷等特殊原因報備者除外),制服、運動服不得混穿。體育課當天,請穿學校制式運動服上學。 (二)愛校服務:每週一至週五12:30~13:00實施(當週未出席(遲到10分鐘以上視同未出席)1次記申誡1支、未出席2次記申誡2支;未出席3次(含)以上者,記小過1次。遲到10分鐘以內仍可實施愛校服務,累計遲到3次(均在10分鐘內,合計30分鐘)需再補作愛校服務一次。 (三)同學如需購買制服、運動服,請逕洽廠商戴老闆0939-288269。 五、獎懲方面(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專科部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要點) (一)嘉獎一次,加0.8分。申誡一次,減0.8分。 (二)記小功一次,加2.4分;記大功一次,加7.2分。 (三)記小過一次,減2.4分;記大過一次,減7.2分。 (四)功過累積計算所受之獎懲,功過(操行分數)可以互抵,但不能直接取消記錄。 ◎改過銷過(依本校改過銷過實施規定) 學生接獲懲處通知後,經觀察期(申誡10天、小過20天、大過30天,均不含假日),若無再處分記錄,則學生可到生輔組領取「懲罰記錄抵銷申請表」填妥後,經權責師長核准後,參加生活教育(時數:申誡2小時、小過6小時、大過18小時) ,由服務單位認證完成後,送回生輔組,准予抵銷懲罰記錄。 六、缺曠課方面(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專科部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要點): (一)五專一、二、三年級曠課1節扣操行分數0.8分,早自習扣0.4分,凡操行不及格,經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決議者,退學。 (二)五專四、五年級及四技、二技曠缺課不計入操行評分。 (三)依學則規定,一學期中曠課達45節課者退學。 (四)缺曠課查詢系統入口:校網首頁→校園服務→日間部查詢缺曠課系統。 七、請假方面(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定): (一)假別區分事、病、公、喪、婚、產、生理假;請假單自行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下載使用。 (二)五專一、二、三年級請假單請貼3.5元郵票,並把家長姓名、地址書寫完全,違者不予淮假。 (三)核准權責 1、五專一、二、三年級,連續請假二日以內須經導師簽證由輔導教官核准。 2、三日以內須經導師、輔導教官簽證由生活輔導組組長核准。 3、五日以內須經導師、輔導教官、生活輔導組簽證由學務長核准。 4、一週以上陳請校長核准。 (四)事假、公假須事先請假;各項請假(除生理假之外)均應檢附有關證明(如家長證明、醫院醫師或校醫證明)。病假可於病癒返校後五日內補請假、生理假每月得請一日,無須出示證明,凡無故未到校或逾時請假者,一律以曠課論處。 (五)院系輔導教官: 1、大學部及五專四、五年級(商英系、商企系、觀光系、餐飲系、數位系),輔導教官為劉新益教官。 2、大學部及五專四、五年級(機電系、創設系、生活系、電機系、工管系、資管系、運促系),輔導教官為徐興鑫教官(兼生輔組長)。 3、五專三年級(不分院系),輔導教官為陳維坤教官。 4、五專二年級(不分院系),輔導教官為陳文星教官。 5、五專一年級(不分院系),輔導教官為孔慶壽教官。 八、住宿申請及管理(依本校住宿學生輔導管理要點、學生住宿規則、住宿學生生活公約等): 學生宿舍4人一間,22:30實施晚點名,門禁時間23:30~次日06:00管制外出,宿舍(有線、無線)網路每晚1:30至05:30斷網,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早上7:50前離開宿舍,住宿期間應遵守住宿管理規則及生活公約等規定,不干擾及妨礙他人作息,亦不可帶非住宿生或異性朋友進入宿舍內,違規者依規定懲處。 九、生輔組辦理相關經費補助如下: (一)學雜費減免、(二)低收入戶免費住宿、(三)就學貸款、(四)五專前三年免學費方案、(五)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六)原住民培育計畫,有需求者可至生輔組洽雷淑絨小姐辦理。 十、兵役緩徵: 大學部男同學徵兵四個程序為:1.兵籍調查(身家調查),2.身體檢查,3.抽籤,4.徵集。在學學生只要按照程序填寫緩徵名冊,在學期間就不會被徵召入伍,請不要擔心。新生以班級為單位統一造冊辦理,本年度以87年次為兵役年齡,若有兵役相關問題,可隨時至軍訓室找 孔慶壽教官協助辦理。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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