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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一、二、三年級朝會宣導事項106/10/11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五週
五專一、二、三年級朝會宣導事項106/10/11

一、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嚴禁吸菸;另外,電子菸不合法且更為傷身,不可攜帶到校,違者除處份外,亦請家長到校訪談。

⋯⋯

二、請同學之間相處要和睦融洽,勿因互看不順眼等肢體動作,或不當言語,造成對方誤解,引發爭執或糾紛;未經許可亦禁止隨意進入他人教室、宿舍寢室等,當同學之間有爭執或衝突時,請立即通知師長、教官處理,絕對嚴禁聚眾、鬥毆、滋事等不正常行為,違者記大過以上,甚至勒令退學處份,絕不寬貸。

三、近期有同學騎乘機車因車速過快,或未注意突發狀況導致車禍,請同學盡量搭乘校車或公車到學校,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非不得已騎乘機車,請戴好安全帽、減速慢行,嚴禁無照駕駛,或有任何違規行為;走路請靠邊行,過馬路走斑馬線、勿滑手機,以免發生危險。

四、朝會時一律穿著整齊制服(長袖制服上衣、制服褲、西裝外套,扣子扣好),如天氣變冷,請同學將保暖衣物加在制服外套內,禁止穿便服或雜色外套,制服、運動服穿著規定已發給各班,請同學依規定穿著。

五、受校規處分之同學可申請改過銷過,接獲懲處通知後,經觀察期(申誡10天、小過20天、大過30天,均不含假日),若無再處分記錄,可到生輔組領取「懲罰記錄抵銷申請表」填妥後,經權責師長核准,實施生活教育(時數:申誡2小時、小過6小時、大過18小時),完成認證後送至生輔組,准予抵銷懲罰記錄。

六、各位同學應建立性別平等的正確觀念,養成健康的性觀念、培養尊重不同性傾向的態度,不可有性別歧視,更不可有違反「性平法」的行為。

七、以上宣導事項會公佈在學校(首頁及學務處生輔組)網頁,請同學自行上網查看,爾後請同學養成上網看公告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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