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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一、二、三年級朝會宣導事項107/05/24

106學年度第2學期~13
五專一、二、三年級朝會宣導事項107/05/24

 

一、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嚴禁吸菸;另外,電子菸不合法且更為傷身,不可攜帶到校,違者除處份外,亦請家長到校訪談。

 

二、月前學校同學發生多起校外嚴重交通事故,檢討成因多是無照駕駛及車速過快;重申前令未滿18歲無照駕駛是違犯法令也是當前車禍主因,切勿以身試法而發生憾事。

 

三、為能確保同學求學期間遇突發狀況,學校處置及應變作為更臻安全迅速,各級均致力執行校服穿著相關規定要求,期能於狀況肇生當下,有效判定本校學生與處置回報,同學們應共同遵守校服著裝規定。

 

四、同學上、放學期間應盡量搭乘校車或公車到學校,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非不得已騎乘機車,請戴好安全帽、減速慢行;走路請靠邊行,過馬路走斑馬線、勿滑手機,以免發生危險。

 

五、請同學將貴重物品及錢財(特別是書費、班費及餐服費等公費)隨身攜帶,勿放在教室抽屜或背包,離開教室請鎖門關窗,以免讓歹徒有可乘之機。

 

六、受校規處分之同學可申請改過銷過,接獲懲處通知後,觀察期(申誡10天、小過20天、大過30天,均不含假日),若無再處分記錄,可到生輔組領取「懲罰記錄抵銷申請表」填妥後,經權責師長核准,實施生活教育(時數:申誡2小時、小過6小時、大過18小時),完成認證後送至生輔組,准予抵銷懲罰記錄。

 

七、各位同學應建立性別平等的正確觀念,養成健康的性觀念、培養尊重不同性傾向的態度,不可有性別歧視,更不可有違反「性平法」的行為。

 

八、以上宣導事項會公佈在學校(首頁及學務處生輔組)網頁,請同學自行上網查看,爾後請同學養成上網看公告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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