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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一、二、三年級朝會宣導事項108/03/13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04週
一、近期有同學騎乘機車因車速過快,或未注意突發狀況導致車禍發生,雖未照生重大受傷事件,也請同學將車速放慢,並配戴安全帽,多一分準備少一分傷害。3/20日邀請橫山分局交通隊蒞校宣導交通安全。
二、為有效宿舍管理及維護宿舍安寧,住宿生生活公約已公布宿舍公佈欄及校網,請住宿生詳閱公約內容,違規事件一律依規定實施扣點,請同學確實遵守。 三、生輔組已公告國際會議廳各班級座位圖,爾後演講宣導課程請依照座位區就坐,會議廳嚴禁攜帶飲食進入,請同學確實遵守規定。
四、近期仍發現部分同學未依規定穿著校服,除予以規勸外並列入各班生活榮譽競賽成績及期末個人操行加扣分參考,請同學確實遵守本分。
五、重申本校請假規定: 一般假別分事假、病假、公假、喪假、婚假、產假及生理假等七種。 (一)事假:必須在事先請假,並持證明,不得事後補請假。 (二)病假:須憑醫療收據(三天內)醫院醫師或校醫證明請假,可以病癒返校後五日內親自辦理補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若不克立即請假,須先電話告知導師或輔導教官。 (三)公假:須事先請假,如兵役處理,須附通知書。校內者,須有關指導教師證明,無證明或事後補具證明者均不受理。 (四)喪假:係直系親屬死亡,且持有訃聞或死亡證明書。父母(含配偶父母)喪,得請假六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得請假三天。 (五)婚假:不含假日以五日為限,須附上結婚喜帖。 (六)產假:須附證明文件,並自分娩當日起以30日(含假日)為限。超過30日,另以事假請假;如遇期中、期末、會考等考試,請向教務處註冊組請假。 流產假: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連續30日;懷孕滿12週以上未滿20週流產者,給流產假連續21日;懷孕未滿12週流產者,給流產假連續14日。 (七)生理假: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為尊重個人生理隱私,該假別無需出示證明。
六、以上宣導事項會公佈在學校(首頁及學務處生輔組)網頁,請同學自行上網查看,爾後請同學養成上網看公告的習慣。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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