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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畢業離校前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案
說 明: 一、 依據臺灣銀行109年5月15日銀債管乙字第10900024541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11條規定,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向其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俾使學生屆期依約還款,以建立學生積極管理就學貸款之態度與能力;另學生如有還款困難,可善用緩繳貸款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及延長償還貸款期限等還款協助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並減少逾期放款及呆帳之發生。 ※就學貸款還款須知已於4/8(三)放置生輔組班級櫃,請同學務必了解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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