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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辦法公告
一、目 的:生命有無限潛力,生活有無限發展可能,鴻海教育基金會(以下統稱本會)
相信每位學子都有欲追求的理想與夢想,希望築夢踏實。本會以此信念,特設
獎助學金,協助大專院校有志青年、碩博士生積極追求理想與目標,給予更
多勇於突破困境、積極創造改變的青年學子,一個實現夢想的機會與開創自
我的無限可能。
二、名 額:參佰陸拾名
(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錄取,或表現優異增額錄取之權利)
三、金 額:獲獎學生每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日間部、進修學
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
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三)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 因遭遇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者。
2. 109 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3. 109 年曾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須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及第
四條第一款之條件)。
五、申請時間:109 年 8 月 20 日至 109 年 10 月 30 日開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六、檢附文件:如附件說明。

詳情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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