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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東生技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說明:
一、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大學、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二、申請資格
1. 申請者需附102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2. 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區鄉鎮市公所低收入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 新生申請者:
(1) 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 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 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 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 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 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04年1月31日之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受獎人(或受委託人)未能出席會員大會者視同放棄,本會將不再予以補發,唯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 本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三、申請資料:以下資料,除第六項外缺一不可,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1)
2、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完整的癲癇日誌:包括發作的型態、次數、腦波檢查結果、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發作的日期、服藥狀況之紀錄等資料。
5、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6、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7、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8、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四、申請時間:103年9月15日至10月24日止。
為方便作業,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資料備妥後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秘書處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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