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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104年度「健康原氣、安全部落-原住民族事故傷害防制計畫」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10月28日原民社字第103005512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簡述如下:
(一)計畫目標:
1、凝聚部落居民共識營造健康安全社區。
2、降低事故傷害因子,改善社區安全死角。
3、推廣健康安全觀念提升社區健康意識。
  
(二)實施區域:關西鎮、尖石鄉、五峰鄉。
  
(三)辦理內容:
1、分級標準:
(1)A級實施範圍:全鄉(鎮)。補助額度:新台幣80萬元。
(2)B級實施範圍:2個以上村(里)補助額度:新台幣65萬元。
(3)C級實施範圍:1個村(里)補助額度新台幣55萬元。

2、應辦項目:
(1)成立「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委員」:委員會之組成須包括鄉(鎮)內公部門代表(含社政、衛政、警政、消防及學校)、村(里)長、當地民間團體(含教會)代表等。委員會須定期(每1-2個月)召開推動進度會議。

(2)定期蒐集、登錄執行區域內事故傷害發生資料:配合專管中心建置之「事故傷害監控登錄平台」,每月蒐集及登錄執行區域內事故傷害發生資料。
  
(3)建立各類人才基本資料,成立自願服務團(志工團)參與計畫推動。
  
(4)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宣導健康相關政策。
  
3、自選項目:(申請單位應考量執行區域內之事故傷害因素,就下列項目選取適當之項目執行,其中申請A級計畫者,應選取5項以上;申請B級計畫者,應選取3-5項;申請C級計畫者,應選取2-3項:
(1)道路事故傷害防制。
(2)學校事故傷害防制(含校園霸凌防制)。
(3)居家事故傷害防制(含老人、幼兒安全,但執行區域內設有老人日間關懷站者不得選辦此項工作)。
(4)休閒旅遊事故傷害防制(含觀光安全)。
(5)農事事故傷害防制。
(6)水域事故傷害防制。
(7)其他事故傷害防制(如自殺事故傷害防制、飲酒事故傷害防制)(四)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3年11月20日止。
  
(五)申請單位:
1、區域級以上之衛生醫療機構。
2、公私立大專院校。
3、經登記立案,且組織章程內明定「設立宗旨包含衛生(或健康促進)工作之民間團體。
4、登記立案之宗教團體。

三、本計畫詳細內容、申請方式及計畫格式等資料,請至本府網站(http://indigenous.hsinchu.gov.tw/zh-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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