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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5年國際組織及社會企業研習團簡章
一、 本署本(105)年3月4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052360296號函諒達。

二、 本署為鼓勵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訂於4月期間辦理5場青年國際組織及社會企業人才培訓營,結訓青年始得報名旨揭研習團;預計遴選60名青年菁英,每團正取20名青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原住民青年全額補助合計最多3名、部分補助12名、全額自費5名,全額補助如未達3名時,其缺額由主辦單位視經費預算彈性調整)、備取5名,共計3團,分赴美國、英國或德國研習20日,研習內容包括研習國家政府對該國非營利組織及社會企業政策、理念、運作模式及對社會的影響、實際情勢演練及相關組織研習參訪等。

三、 青年須於本年5月2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並以掛號郵寄報名資料至本署,本署將邀請學者專家組成遴選小組,依據青年報名書面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參與面試複審(預計於6月初辦理複試),錄取青年須於7月2日(六)至7月3日(日)期間參加行前培訓營,並暫訂於7月19日(二)至8月7日(日)期間赴國外研習,青年需於報名期間內至本署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s://iyouth.youthhub.tw)填寫報名資訊及列印報名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個人中、英文履歷。
(二)參與本研習團之自我成長目標與期待(300字)。
(三)「青年國際組織及社會企業人才培訓營」結業證明(含103年進階青年國際事務菁英研習營、104年國際NGO及社會企業人才進階培訓營及105年青年國際組織及社會企業人才培訓營)。
(四)學校或服務單位推薦函。
(五)參與國際事務之經驗證明(含海外志工、實習等經驗,無者免繳)。
(六)英語或相關語言檢定證明影本(如無則檢附在校英文成績單影本)。
(七)申請全額補助者,請檢附低收入戶或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之相關證明,低收入戶或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需符合社會救助法第四條規定,由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出具證明(如無者免繳)。
(八)上述資料請以紙本1式5份寄送。

四、 詳情請參考附件或本署官網(http://www.yda.gov.tw)及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s://iyouth.youthhub.tw)查詢,並請協助連結貴校網站加以宣傳。
五、 有關報名問題請逕洽本計畫甄選小組;聯絡電話:02-2332-8558分機326;電子信箱:326@careernet.org.tw;02-7736-5237;電子信箱:afatbusybee@mail.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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