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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10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050122013A號函辦理。

二、 徵件期間:自105年9月1日至105年10月31日截止。

三、 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四、 推薦表揚事蹟如下: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四)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

五、 報名方式:採推薦方式辦理,報名資料請詳閱本要點(詳如附件),填妥相關表單並檢附佐證資料,採紙本方式寄出。

六、 收件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7樓「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收,活動資訊請洽詢陳侑琳小姐(02-291355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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