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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菁英獎學金實施辦法」
一、10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時間:自106年2月13日至106年3月12日止,一律採郵寄申請表件(以郵戳為憑)。

二、平安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一)二專及五專生15名,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一萬元。

(二)大學生50名,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一萬元。

三、凡條件相當者,以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錄取。

四、平安菁英獎學金實施辦法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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