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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第二階段徵件
二、 旨揭計畫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條件及方式: 1、18歲至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 2、申請資料中需提供申請單位負責人推薦函及擬赴深度研習單位之研習同意書等文件。 3、需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大專校院正式發函申請,每個申請單位所推薦人選每年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 (二)深度研習範圍及期間:含參與觀察(6週以上)及體驗學習(5至10天),需以個案分析方式觀察組織運作,並了解當地社會人文,分析比較當地與臺灣相關組織或政策計畫發展現況及社會現象等。 (三)本計畫第二階段徵件提案之企劃執行期間需為7至11月,並於本(106)年4月30日截止收件。 三、 檢送本署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1份(如附件),詳情請參考青年署網站(http://www.yda.gov.tw)或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s://iyouth.youthhub.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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