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主選單 
主選單

Recent

數據載入中...
文化部-獎勵大專校院學生修習蒙藏語文
一、大專校院學生105學年度修習蒙藏語文成績優良者,得經系所主管核章後檢附相關成績證明,於106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公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本獎學金名額之分配、錄取標準,由本部組成審查小組依年度預算決定之。

三、檢附「發給蒙藏語文獎學金申請表」1份。
瀏覽數  
  • 新增到收藏夾
  • 分享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