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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年大華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評鑑活動流程

一、依據:教育部107學年度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評鑑日期:107年12月05日(三)上午08:30~16:00

三、評鑑地點:志清堂活動中心

四、評鑑社團:【如附件一】

(一)本校核准成立滿一年之社團(含系學會)一律參加。

(二)成立未滿一年之社團於評鑑當日派員參與陳展與觀摩,不列入評分。

五、評鑑類別

一、學藝性、服務性、體能性、康樂性等四類社團,區分兩組實施評鑑。

二、學生會及系學會編成一組實施評鑑。

六、評鑑資料期程:

    以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期間之資料整備陳列受檢。

七、評分標準:【如附件二】(含自評表)

八、獎勵辦法:

    獎勵:

(一)依評鑑類別,三組評鑑老師分別評選前兩名辦理獎勵如下:

    第一、二名分別頒發獎金5,000元、3,000元及獎牌乙座獎勵。

(二)各組第一、二名由學務長、課服組組長及承辦人共同投票遴選兩組社

    團代表學校參與明年度之全國社團評鑑競賽。

二、懲處:

(一)受評成績未達60分(不含)社團,老師事蹟存記,幹部指定參加社團

    幹部研習營,社團辦公室撤銷移由他社使用。

(二)無故未參加社團評鑑之社團,取消下學期社團運作(解散廢社)

九、活動注意事項:

一、設攤作業:12月05日(三)上午0830-0900時,各社團請至志清堂學生會

    服務處簽到擺設資料,中午每社團每人領取便當2個。

二、當日評鑑佈置人員准核予公假,每社最多5人。

三、附件二自評表請於107年11月20日前繳回課服組。

四、各社團務必於10:00前將社團資料擺放完畢,逾時者視同未參加社團。     

五、凡參加評鑑之社團各補助$200元,以作為評鑑資料整理資料夾及文書處

    理使用,請社團保留原始憑證(發票需打統一編號48300202;收據需加蓋

    店章與負責人章)於當日至服務台兌換補助金逾期視同放棄。

六、參展社團,備有桌椅各一張,各社團可於範圍內自行發揮特色佈置(張貼

    海報或佈置嚴禁使用雙面膠或泡綿膠帶)

七、當日1000時清場,每社團攤位留守解說員、觀摩生各一名。

八、評鑑過程須保持肅靜,依識別證管制進出會場。1330-1500開始開放社員

    進場觀摩交流。

九、評鑑結束個社團請至服務台處簽退並將桌椅歸還場地清理後始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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