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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108年10月1日起至108年11月10日止。
一、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研究所組:梁偉卿與梁華一泓夫婦優良學生獎學金。
   (二)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組: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3、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4、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5、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6、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三、 申請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8年10月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請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二)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線上列印申請書表。
   (三)持申請書(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或108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08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2)前學年度成績單。
   2、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
   3、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四)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彙整初審合格之書面申請資料並【統一造冊】,於108年11月1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市大崗國中總務處(地址: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四、 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五、 本局預定於109年2月至3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函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六、 有關獎學金之頒發,除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另辦理頒獎典禮外,餘由本市大崗國中協助於109年6月前直接電匯至學生金融帳戶中。
七、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一)如有填報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林組長E-mail:asblin2@gmail.com。
   (二)如有送件問題,請洽大崗國中總務處文書組陳組長,電話:03-3280888分機512。
   (三)其他問題請洽本局國中教育科邱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E-mail:10012858@ms.tyc.edu.tw。
八、 檢送「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相關資料各1份(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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