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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說 明:
一、 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2月26日府教特字第1090058500B號函辦理。
二、 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獎學金須經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承辦人亦須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並於初審完畢後核職章,以維申請學生之權益。
   (二)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印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員職章。
   (三)本獎學金申請採網路登錄及紙本申請併行方式辦理,請各校承辦人於校內初審合格後,資料彙集造冊(請依申請者成績高低順序製作清冊,大專(院)校及系研究所請分別造冊),並至本獎學金專屬網頁登錄申請者資料(網址:https://reurl.cc/gv9dWL),請務必完成線上登錄,勿影響學生權益。
   (四)紙本申請文件請於109年3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彰化縣立社頭國民中學許主任收(地址:51141彰化縣社頭鄉中興路1號,TEL:04-8732047#180),信封請加註「108學年度第2學期彰化縣自強優秀獎學金申請」。
   (五)如未做線上網路登錄,申請書、各項證明文件不齊及填寫(核章)不全、逾期或個別申請,皆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 經複審通過之學生名單,該府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四、 旨揭獎學金相關資訊,請逕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一般公告查詢(網址:https://www.newboe.chc.edu.tw/),相關附件檔案請於/檔案下載/學特科/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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